海南涉外婚姻登记流程
海南涉外婚姻登记处预约
预约电话:0898-66270809,0898-66268046
根据民政部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结合全国新冠疫情多点爆发的现状,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海南省民政厅《关于从严从紧落实防控疫情的通知》琼民办便函〔2022〕10号文件及海口市疫情防控领指挥部要求:我市涉外婚姻登记处采取预约登记,对于境外重点役区当事人需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阴性的检测证明,并进行体温检测,对于未达到隔离期的人员不予预约和登记。
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当事人都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给工作人员检查。为了减少登记场所人员往来和聚集,请办理业务的当事人谢绝亲朋好友陪同并做好个人防护。
涉外结婚登记须知
一、婚姻登记处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中有一方户籍在本省
(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四)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五)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六)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双方自愿结婚;
(八)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九)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处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海南户籍居民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港澳台居民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和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若文件为外文的,需要提供有专业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翻译机构:博雅翻译,微信1368806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