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出国人员与四川省户籍居民婚姻登记流程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 备注:周五下午业务学习和整理档案,不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道-8号,详细地址:民政厅婚姻登记大厅1号服务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4423097;
申请材料
1     内地居民本人居民身份证
2     经有效认证的外国人无配偶证明,若问价为外文的,需要提供有专业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翻译机构:博雅翻译,微信13688066333)
3     内地居民本人常住户口簿
4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声明书
5     外国人有效护照或者证件
受理条件
受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离婚登记受理条件: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