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登记材料
【导语】:西藏自治区户籍人员与外国人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办理材料是什么呢?小编为你提供西藏自治区户籍人员与外国人结婚登记的办理材料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2、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①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若文件为外文的,需要提供有专业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翻译机构:博雅翻译,微信13688066333)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若文件为外文的,需要提供有专业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翻译机构:博雅翻译,微信13688066333)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81号
电话:0891-6823064 邮编:850001